新买的可燃气体报警器,不能直接安装使用?
作者:小编
更新时间:2024-12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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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专家检查发现,某加油站在作业区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器,但没有张贴检验标识。专家经询问得知,该加油站在购买可燃气体报警器后直接进行安装,未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验。 |
随后,专家与加油站负责人进行座谈,建议加油站在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验,确保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;要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、保养,并定期检测,保证正常运转。维护、保养、检测应当作好记录,并由有关人员签字。同时,要参照应急管理部发布的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》要求,定期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验。 |
加油站负责人表示
将举一反三开展排查
确保隐患整改到位
索富通告诉您:
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:安全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使用、检测、维修、改造和报废,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。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》,所有气体检测报警仪不再被列入强制检验范围。但这并不意味气体检测报警器不需要检验,而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不再承担企业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验任务。企业因自身不具备检验条件,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验。《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》规定,新安装及经维修的可燃气体、有毒气体探测器应经检定合格,且在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方予投入使用。《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》规定,气体探测器在初次使用前应进行首次检定。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的《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使用及维护规程》规定,新采购或安装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在投入使用前应经过检定/校准,并取得相应检定合格证书或经校准确认合格,否则不应投入使用。 |